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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閆冰 政策落實是關鍵 “養老院床位的缺口比較大,供需矛盾比較突出,國家是明確鼓勵民間資本入注的,但是政策的落實是關鍵問題。”中國老年研究院副研究員麻鳳利對公益時報記者說,“很多民辦養老院都有這種感覺,他們不能和公辦養老院享有同等的待遇,具體情況各不相同,但都存在問題,說到底,是政策落實的問題。” 2005年,北京市民政局制定的《北京市民政局資助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機構實施細則(試行)》明確,凡屬資助范圍內、符合資助條件的,由法人(非政府機構)、自然人及其他組織舉辦的,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經營的養老服務機構,按入住滿一個月的托養人員實際占用床位數,每月每張床位補助100元。 4年之后,北京市民政局與財政局又聯合出臺了《關于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機構運營資助辦法》,將原社會辦養老機構的運營補貼標準從50至100元提高至100至200元。據上述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民辦養老院收住一個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現在可以得到200元補貼,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以得到300元補貼。 “2013年發放的是2011年的補貼錢,一年壓一年。”岳志軍說。所以剛開始運營的時候,確實經過了很困難的時期,現在他的養老院入住率達到90%以上,人多了,資金才稍微好一些。“另外,國家有關于水電氣方面的優惠政策,我這兒有的享受不到。” 2008年,北京市民政局《關于資助街道鄉鎮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的通知》明確了對新建、擴建的鄉鎮(地區辦事處)養老服務機構的資助辦法。2009年,《北京市給予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資金支持試點單位征集文件》中提到,對符合條件的社會力量興辦的養老機構,按照養老機構類型、建設方式給予不同標準的一次性建設資金支持:新建、擴建護養型養老機構每張床資助16000元,非護養型養老機構每張床資助13000元;利用其他設施改建的護養型養老機構每張床資助10000元,非護養型養老機構每張床資助8000元。 去年年底,《北京市給予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建設資金支持試點單位征集公告》里再次重申了這一政策。 福利院入住條件的博弈 麻鳳利介紹,在50年代建國初期,就有老年福利院,但是主要接受對象是城市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等,屬于福利性質。“我個人認為,到目前,我們國家的養老機構,應該還是屬于一個社會救助的范疇,比如無兒無女、不能自理或者生活貧困的老人。” 在記者以家屬身份打電話咨詢時候,北京多家養老機構聽說入住老人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后,表示只收可以自理的老人,提供護工服務需要另收費,有的甚至掛斷電話。對于沒有子女作擔保的老人,是不符合規定的。 “其實這樣是不符合福利政策的初衷的,經濟條件好、生活能自理的老人其實是在搶占以福利為目的的養老院資源,應該鼓勵他們居家養老。”麻鳳利說。 但是鼓勵居家養老又會衍生出問題,大量空巢老人、失獨老人、留守老人并不適合居家養老。對此,麻鳳利說:“鼓勵居家養老,并不是一句空話,也是要有具體鼓勵政策的,首先就是健全社區的相應的養老配套服務。” 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是趨勢 北京“十二五”規劃數據,2010年百名老年人擁有日間托老床位數1(張)。記者探訪多個小區,日間照料室現狀多為“只是有這么一說”。現實中,很多社區缺乏人手和資金,日間照料室早已廢棄,甚至一些社區的照料室已變成雜物間。 金融街街道養老院也有日托服務,每人每天床位費僅僅是1.8元,但是至今乏人問津。何德軍說,曾經他們在街道逐個動員,宣講日托服務的好處,“可是有的老人聽見之后,就繼續下棋,沒有任何回復。”后來何德軍問明白了,老人需要的是一個熱鬧熟悉的環境,不是孤獨的在日托所待上一整天、晚上再獨自回家。 而溫睿老人說,自己當年想過居家養老,但是配套服務完全不具備。“比如在社區內有這樣的服務,有人幫我洗衣服、打掃屋子、中午送餐等,這些可以由政府出資社會組織或者有能力提供服務的人來專門做。”溫睿老人如是說。 麻鳳利說:“服務外包是一種趨勢,工作人員享受政府發放的工資,但是由民營機構或者其他組織提供運營和服務。但是同時,人員的培訓費用、資質認證、準入規則等,還需要國家來制定、政府來買單。” 北京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按照2012年政府老齡工作規劃,建設100個具備綜合管理服務功能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今年將開工建設1萬張養老床位。“十二五”期間,北京市將規范建設6000個社區(村)托老(殘)所,北京市托老床位達到6萬張,養老(助殘)餐桌達到1萬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