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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養老保障體制改革,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十二屆三中全會以前的傳統體制階段;80年代中期以后的社會統籌試點及實施階段;1995年3月以后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階段。 “家庭+單位”模式的瓦解 在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中,家庭一直是養老的主要力量。 進入20世紀50年代以后,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在我國,除了家庭之外,單位也開始加入養老保障提供者的行列,“勞保”就是這方面的典型例子。 80年代中期,我國家庭養老能力受到削弱。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二屆三中全會發布《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之后,國有企業改革全面展開,對養老保障體制產生沖擊。 養老保障制度的變革迫在眉睫。為此,國家開始在一些市、縣進行養老保障費用的社會統籌試點。1991年6月,在試點的基礎上,國務院發布了《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宣布實行養老保障的社會統籌。社會統籌體制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行。 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正式拉開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障政策改革的開端?!稕Q定》力圖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城鎮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社會統籌+個人賬戶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試點階段始于1995年。1995年3月,國務院下發《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確提出了改革方向是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還提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兩個具體實施辦法,并允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選擇試點。 1997年7月,在總結改革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決定建立統一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障制度,向新的“統賬結合”方案過渡。 1998年8月,根據現實的一些問題,國務院又發布了《關于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和行業統籌移交地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對有關政策實施進一步調整。主要內容包括:將原來11個行業的行業內養老統籌移交給地方(省、直轄市)管理;提高統籌層次,實施省級統籌;養老金的差額繳撥改為全額繳撥,并實施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2000年12月,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總目標是:建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 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加快建設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 2005年12月,《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正式發布,明確了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域的主要任務。 從1993年到2005年間一系列變革措施下,中國養老保障體系已經初步建成,制度改革已經初見成效。 老齡化沖擊養老保障體系 社會保險的三個大層次是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商業養老保險。 2005年左右,中國第一層次的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已從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職工,擴大到其他所有制企業職工,惠及中國12%的人口;2000年設立作為養老儲備的全國社?;鹨仓鸩桨l展壯大。 第二層次的補充養老保險從無到有并逐步發展壯大,截至2004年3月,全國建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有22463家,參加計劃的職工約為702萬人,資產總額近600億元。 但是形勢卻依然不容樂觀。 對于中國的養老保障制度,有學者評價,世界上可能找不出一個國家,像中國這樣,在過去短短二十幾年的時間里,養老保障體系改革藍圖數度經歷變遷。 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缺位 我國從20世紀50年代就形成了具有鮮明二元特征的養老制度,在城市地區借鑒國外的離退休制度,在農村只有極少數老年人享受五保制度。城市地區老年人的照料和精神慰藉內容主要倚重家庭,農村養老則主要是依靠家庭。這種格局直至今天仍然沒有多大的變化。 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起步于上個世紀80年代。早期農保制度建設自1998年進入第三階段以后陷入僵局。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要求農村養老保障以家庭為主,同社區保障、國家救濟相結合,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至今,農村養老保障沒有實現大的突破,部分地方開始新型農保試點,但全國性政策試點尚未開始。學界普遍認為,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農村養老模式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未來社會化養老保障的核心和基礎。 2007年1月2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2008年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提出“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開展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全面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切實做到即征即?!?。這一表述,再次將社會的目光吸引到“中國養老保障制度改革”這一歷史性的重大話題上。 養老金發展年表—— 1997年 1997年,中國政府開始在全國建立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制度。 1998年 1998年,中國半數省市養老金收不抵支。 2005年 2005年,中國養老金基金空賬已達到8000億,且每年以1000多億規模擴大。 2010年 截至2010年,國家養老金個人賬戶本應有資產19596億元,實際上只有2039億元,導致17557億元的缺口將要由政府來償還。 2001年到2075年 據世行一項估算,從2001年到2075年,中國養老金缺口可能達9萬億人民幣,目前對于中國養老金缺口的估算,最樂觀的也認為缺口將達到3萬億人民幣。(張雪弢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