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家庭本應是孩子的避風港,但現實中,孩子在家庭中受到侵害的現象并不鮮見。 作為長期關注和研究未成年人權利保護的專業機構,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自2004年至2010年期間,共接待了38起涉及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咨詢案件。 針對一些兒童在家庭中遭受暴力和虐待的情況,全國律協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呼吁,應盡快出臺兒童福利法。 佟麗華對這一問題已呼吁了多次,但不時見諸報端的未成年人權益被侵害事件讓他執著地再次發出聲音。佟麗華認為,在父母侵害孩子權益時,要給予有效干預。 “兒童遭受家庭暴力很可能導致其離家出走,在街頭流浪。而流浪兒童如果受到不良分子的引誘,就很容易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辟←惾A擔憂地說。 “只有制定兒童福利法,才能形成比較全面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制度。”佟麗華談到,我國已出臺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前者是綜合性法律,規定較為原則;后者主要針對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目前我國還缺少一部具體的關于兒童福利的立法。 與佟麗華有相同想法的還有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 在去年兩會期間,郗杰英就建議制定未成年人福利法。讓郗杰英提出此項建議的原因在于社會上出現的兒童乞討現象。 由于我國未成年人監護制度不完善、執法力度不足和社會救助不到位等原因,社會上存在著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營利為目的帶孩子乞討或者同意他人帶孩子乞討的行為。“這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等權利,嚴重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臂苡⒄f。 郗杰英表示,在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有關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的規定不健全,也沒有制定兒童福利法,缺乏完善的未成年人福利制度。為此,郗杰英呼吁,應制定未成年人福利法,明確規定政府保障未成年人福利的職責,在未成年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政府應給予適當的協助和保護,禁止利用未成年人乞討,從源頭上解決未成年人流浪乞討問題。 (據《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