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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馬怡冰/發自上海 ■新聞回訪 今年春節,在上海工作的李智第一次自己開車回湖南老家過年,搭他車的還有5位同樣在上海工作的湖南老鄉。有趣的是,這5位免費的搭車者在這之前和李智素不相識,因為“春節回家順風車”公益活動把他們聚到了一起并結伴回家。 2012年春節前夕,品牌中國產業聯盟秘書長王永和趙普、郎永淳、陳偉鴻、鄧飛四位媒體人士在新浪微博上發起“春節回家順風車”公益活動,倡議開車回家的車主通過微博發布空位信息,搭載同路人一起回家。 在“春節回家順風車”活動順利閉幕之時,一群公益人士也正努力將這輛“春節專列”駛入日常生活。 滿載始發 2011年1月16日中午,李智在微博上發出了第一條順風車乘客招募帖。“本周四或五,上海到衡陽,途安2.0,可坐3乘客和1司機(3年駕齡以上);湖南老鄉優先,微博加V用戶優先。” 這條微博發出不久便被大量轉發,其中包括順風車活動官方微博以及王永、鄧飛等活動發起人。隨之而來的詢問和報名幾乎讓李智應接不暇。當天晚上23點48分,李智在微博上確認,空車位已全部被“領走”并公布了乘客的微博,出發時間和地點也同時公布。在短短12小時之內,又一輛順風車“滿載欲歸”。 在出發之前,李智在網絡上建了一個聊天群,讓同行者們能夠互相認識熱絡一下。對于“遇人不淑”的可能性,李智坦言,在行車前后,他連乘客的身份證也沒看,但通過看個人微博和電話溝通,他基本可以判斷乘客是否靠譜。 1月19日上午7點15分,李智發了一條微博“我們出上海了”。 一路上,李智通過微博播報回家的路況和行進情況。1月20日凌晨零點10分,李智在微博上寫道:“送完大家,我也到家了。” 1月26日,李智又發出了從湖南回上海的順風車乘客招募帖。這次的順風車乘客是2位在湖南旅游買不到車票回程的上海游客。 對于這7位搭順風車的乘客,李智沒有收取任何報酬,但他希望乘客們可以為“免費午餐”捐款。春節之后,李智果然收到了“乘客們”的捐款反饋,這令他頗感欣慰。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活動參與城市達15個,參與網友超過10000人。 灰色地帶 活動發起人之一王永是湖南邵陽人,他的順風車已經開了13年,搭載過1萬多人次。通過這次活動,他希望更多人可以加入到順風車的行列里來。 王永曾在公開媒體發表過文章,表示春運動員拼車是一件“天時、地利、人和”的事。春運期間,鐵路、道路交通壓力甚大,這便是“天時”;“地利”是指微博,通過微博平臺進行信息發布和招募;“人和”指龐大的互聯網用戶。 “我覺得拼車最大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信任問題,另一個是安全問題?!蓖跤捞寡?,無論是交通安全,還是彼此不信任帶來的搶劫傷害,這些風險客觀存在。在他長達13年的順風車經歷中也曾親身遭遇過這樣的險情。 為了規避這些風險以及交通法律法規上的壁壘,王永找了律師事務所起草搭車協議,并為車主提供免費的保險。 協議中明確了車主與搭乘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要求雙方填寫身份信息?!斑@樣基本可以甄別是否靠譜。而且大家都有微博,看一下基本就能了解了。除此之外,還能通過電話等進行溝通,這樣幾個來回,遇到壞人的情況就很少了。”王永告訴《公益時報》記者,事實證明,協議對規避這些風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在長達一個半月的活動期間,投訴為零。 京衡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翟呈群律師表示,“順風車”公益活動中,車主和搭車人通過事先協商簽訂《搭車合同》,對“拼車”行為中的雙方權利義務進行明確約定;一旦發生糾紛,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風險。 在“春節回家順風車”活動順利閉幕之時,王永透露,他正致力于將“順風車”駛入常態化。王永坦言,這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他們首先要挑戰的是一個制度壁壘,尤其是牽涉到“有償拼車”。 據了解,目前并沒有法律、法規對“順風車”與“黑車”非法營運的區別進行明確界定。翟呈群律師表示,雖然我國現有法律并未對“拼車”做出禁止性規定,但是按照《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相關規定,“拼車”并發送資費給付的行為屬于營業性道路運輸范圍,由于私家車沒有道路運輸許可證,因此“拼車”收費就屬于非法營運。 期待立法正名 “我個人贊同有償拼車,但收費僅限于道路成本,比如過路費和油錢,我認為這不叫黑車?!彪m然“順風車”活動屬于公益性質,不牽涉金錢,但對于依舊處于法律真空地帶的“非營利目的的有償拼車”,王永如是說。 為了讓“順風車”活動吸引更多人參加,并使其可以常態化,王永計劃推出“公益里程”的概念。據介紹,“公益里程”類似于“時間銀行”,順風車跑了多少公里都將記錄在車主的“公益里程”上,“公益里程”的作用是像信用卡積分一樣換取相應的物品,例如電話卡、油卡等。王永透露,目前他們正在為此積極聯系,已經有企業愿意與他們合作提供贊助。 與此同時,他們邀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北京市交通委、團市委、環保局等有關機構共同商討,為“順風車”行駛出謀劃策。 要讓“順風車”能夠長久并合理合法地行駛下去,翟呈群律師建議,交通部應出臺相應的條款加以明晰責任認定,例如規定“如果是合理分擔旅途費用的,則不認定為非法營運并進行處罰”,為“順風車”正名。 作為“順風車”的積極擁護者和實踐者,王永表示,這正是他們下一步要做的,呼吁有關部門正視社會的實際需求。順風車環保節能、有效緩解交通壓力,他希望法律可以對友善的拼車行為進行保護,法律應該鼓勵人們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