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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于佳莉 國資委要求至今仍未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42家中央企業,在2012年底前必須完成發布工作。但其相關負責人坦承:“完成今年年底前全部中央企業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任務還很艱巨”。專家表示,希望進一步看到國資委的具體措施,這樣才能把央企社會責任落到實處。 從2012年開始,對于巨無霸的中央企業來說,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不再是可有可無的“選擇題”,而是“必答題”。 在2011年11月11日召開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會議上,國資委再次強調,到2012年年底,所有中央企業必須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據國資委公布信息顯示,截至2011年年底,在117家央企中,已有76家央企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42家中央企業尚未發布社會責任報告。 《公益時報》記者從公開信息獲悉,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輕工集團公司、中國工藝(集團)公司、中國林業集團公司等中央企業均未發布社會責任報告。 中國林業集團等 42家央企未發布CSR報告 2008年初,國資委就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出明確的指導意見,在該年度發布了“第一號文件”——《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提出了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理念、目標、主要內容和措施。這是國資委自成立以來,首次就央企履行社會責任提出明確指導意見。 自此,政策性的導向促使央企社會責任報告的數量得到迅速發展,從2006年的6家企業到目前的76家企業,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中央企業占到央企總數的64%。雖然如此,但由于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并不是“強制性措施”,還有一些央企對此并沒有足夠重視。但從2012年開始,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將成為央企的必修課。 在去年11月份召開的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會議上,國資委明確提出,到2012年底,所有中央企業必須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公益時報》記者從公開渠道獲悉,對于很多中央企業來說,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都是首次發布。2011年11月左右,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哈電集團、中國航空集團公司、國藥集團、港中旅集團等中央企業對外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這都是這些企業首次發布社會責任報告。 另記者從國資委獲悉,截至2011年年底,已有76家中央企業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42家中央企業尚未發布社會責任報告。而據公開信息顯示,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輕工集團公司、中國工藝(集團)公司,中國林業集團公司等中央企業均未發布社會責任報告。 《公益時報》記者從公開渠道查詢到,在42家未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企業中,多數企業都在網站專設社會責任一欄,但基本上都是企業公益活動的介紹。 中國林業集團作為唯一一家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集營林造林、林產品加工和貿易于一體的大型綜合性林業企業,也在這42家未發布報告的行列中。中國林業集團企劃部一位劉姓人員告訴記者,截止目前,林業集團的確沒有發布過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但他強調“集團正在有專門的人負責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并且按照國資委的要求會在年底之前發布。” 據他透露,雖然國資委要求在2012年底前,央企必須完成發布工作。但在具體操作層面,對于央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時間安排上分了前后幾批。一些大型重點企業率先發布,“中國林業集團相比之下,企業規模比較小,屬于后一批,但肯定會在年底前按照要求發布。” 針對目前42家尚未發布社會責任報告的中央企業,國務院國資委研究局局長彭華崗表示:“目前,我們擬加大推動力度,推進目前沒有發布報告的企業制定流程和時間表,盡早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確保全部中央企業在2012年前都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 為自身發展考慮 企業發布社會責任報告成必然 “雖然國資委下大力度把央企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成為‘強制措施’,但未發布是否有懲罰措施,目前并沒有看到這方面的信息。”業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鐘宏武告訴《公益時報》記者,雖然沒有看到相關懲罰方面的信息,但對于中央企業來說,這個通知下來后,不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可能性很小。但鐘宏武也表示,希望進一步看到國資委在這方面有具體的措施,這樣才能把央企社會責任落到實處。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作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一種重要溝通方式,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青睞,但如何確保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可持續性,而不是曇花一現,成為央企履行社會責任面臨的重要課題。 盡管國資委明確提出,到2012年底,所有中央企業必須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但并沒有強制性規定央企每年都要發布社會責任報告。鐘宏武接受《公益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他的理解,國資委這次的“強制性措施”應是要求所有的央企到2012年底至少要發布過一次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至于是否要連續發布并沒有強制要求。 《公益時報》記者從國資委網站查詢到,很多中央企業均首次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多數采取一種歷年匯總的方式發布報告,如2011年12月19日,中國航空集團公司正式公開發布首份社會責任報告《中國航空集團公司社會責任報告2003—2010》。 《公益時報》記者在查閱多家央企社會責任報告中發現,多數央企社會責任報告大都是企業業務以及公益活動介紹。 出于配合政府政策的動機,被動披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占了絕大多數,業內很多人士擔憂,如果央企不能把企業社會責任理念根植于企業發展自身,社會責任報告有可能成為一紙空文。 國家電網社會責任處處長李偉陽接受《公益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任何事情都有一個過程,可能剛開始不是很重視,慢慢就會得到改善,對于央企社會責任報告來說,也是一樣。李偉陽認為,大多數企業為了自身需求,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儼然成為一種必然。 鐘宏武表示,國有企業目前正處于改革期,處于風口浪尖, 由于國有企業的壟斷屬性,公眾對它們的評價整體不是很高。2011年年底,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一次會議上表示,近幾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的路徑日漸清晰,國有企業在向兩個方向集中,并逐漸形成了兩種類型不同的國有企業,即具有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和競爭性領域的國有大企業。 根據邵寧的闡述,公益性國企在中央企業層面包括石油石化、電網、通信服務等領域的企業,“公益性國企”概念一經提出,便引發了公眾的強烈關注,各種反對的聲音鋪天蓋地。一度讓中央企業陷入輿論漩渦。 “國企的美譽度不是很高,如果能持續的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對于公眾理解它們會起到良好的溝通作用。”鐘宏武說。 (下轉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