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印發《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近日,民政部印發《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建立健全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規范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響應程序,提高民政部門和養老機構應對處置養老機構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預案所稱的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養老機構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危害,需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或國務院確定的部門制定。
預案明確了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民政部建立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協調指導地方民政部門按職責開展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省級及以下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建立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在同級黨委和政府領導下,根據職責開展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在風險防控方面,預案要求,堅持從源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各地民政部門應當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養老機構選址的指導,避免建在重大自然災害易發多發區域,確保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經營場所保持安全距離。聯合有關部門依法開展養老機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風險臺賬,跟蹤督促整改,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
在響應層級方面,預案明確,養老機構發生突發事件應按照《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和屬地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分級,由相應層級的地方黨委和政府負責統一指揮應對。地方民政部門應根據當地黨委和政府相關應急預案,在本地區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確定應急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以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對于小概率、高風險、超常規的極端事件,或發生在重點地區、重要時段的突發事件,要果斷提級響應,確保快速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民政部層面的養老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主要是協調指導地方民政部門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采取相應應對措施。